关于开展年度阳光采购挂网药品延续供应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 15:45:21 点击率:2177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药品供应稳定,经报省医保局同意,开展年度阳光采购挂网药品延续供应确认工作。省药械阳光采购平台挂网药品可按不超过现挂网价格延续挂网采购,延续供应期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少一年,确认延续挂网药品须保障在福建省的保质足量供应,期间继续按照我省相关规定进行履约考核。合约期内国家、省级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以及2020年我省公开询价履约未满一年的中选药品,不纳入本次延续工作范围。
如有企业不愿延续的,请于2021年7月5日前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不延续供应操作。平台登录路径:打开网页链接(http://120.32.125.17:18080/)→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选择“福建省药品联合采购”→选择“挂网药品延续供应”模块。逾期未操作的,视为同意延续。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