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药品日常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09:17:48 点击率:2715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药品日常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药企业:
为更好满足我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受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药品日常挂网采购工作的函》([2021]386号)及《<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承诺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黑医保发[2021]19号)要求,我中心将组织开展黑龙江省2021年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挂网规则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除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的第一、二、三批次目录外,未在我省挂网并已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
二、挂网价规则。相关医药企业需申报拟挂网药品在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现行挂网价格中最低价作为挂网价。
三、挂网流程。请各相关医药企业按照《<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承诺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黑医保发[2021]19号)要求,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http://www.hljypcg.org.cn/)进行操作,详见附件《黑龙江省2021年药品日常挂网采购相关企业操作手册》。
四、企业维护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4日17:30分。
五、挂网要求。
1. 新注册医药企业应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2. 本次报名仅需填报一个代表品,其余包装规格在执行结果公布后企业自行操作关联,价格按照差比价原则系统比照代表品自行测算形成。
3. 本次价格采集填报的地区价格为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小数点保留四位。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8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承诺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pdf